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
静安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经过审议,决定任命:
王娟娟同志为静安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溯宇同志为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溯宇同志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澐同志的静安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洪骏同志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